1、補貼對象:在澄首次成功創業,且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的本市戶籍的失業人員、畢業5年內普通高校畢業生、高校在校生、本市戶籍退復轉軍人、農民、本市戶籍留學回國人員。
2、補貼標準:符合條件的創業人員三年內每年據實累計給予不超過6000元的創業租金補貼,且租金歸屬期為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6個月(含36個月)以內。
3、補貼申報程序:申請人在領取營業執照并穩定經營6個月后,到單位工商注冊所在地村(社區)、鎮(街道)辦理、初審,市人社局業務科室復審按比例進行抽查,形成發放名單。需提供以下材料:(1)填寫《江陰市自主創業租金補貼申請表》;(2)營業執照副本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原件及復印件;(3)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4)經營場所租賃合同原件及復印件;(5)創業人員支付租金的原始憑證原件及復印件;(6)普通高校畢業生需提供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普通高校在校生需提供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7)單位實體經營地址、生產場景的照片各一張。(8)企業的需提供公司章程。
4、符合申請條件之日起一年內申請辦理或確認,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