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生見習期管理規定
日期:2005-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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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各直屬單位,駐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的需要,更好地保障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的合法權益,促進畢業生的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動,根據無錫市《關于大中專畢業生見習期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我市大中專畢業生見習期管理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大中專畢業生在畢業后三年內首次就業的第一年為見習期。全市企事業單位接收的上述畢業生,見習期內均實行聘用制度。見習期內,用人單位必須與畢業生簽定由市人事局統一印制的"高校、中專校畢業生見習合同"(以下簡稱見習合同)。
二、見習合同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在見習期內確立勞動(人事)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畢業生參加工作時間在見習合同中明確。
三、在見習期內,畢業生人事關系及檔案由江陰市人才服務中心統一代理。見習期滿后,勞動(人事)關系及檔案管理由企事業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和政策執行。
四、見習期滿后,對畢業生見習期考評合格者,用人單位應在一個月內填寫《畢業生見習期考核鑒定表》并辦理轉正手續。如雙方同意續聘,企業單位須簽定勞動合同,并在七日內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登記備案;事業單位須簽定聘用合同,并按管理權限在一個月內到人事行政部門鑒證備案。
五、見習期內,畢業生工資福利待遇可由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協商確定,但不得低于國家規定標準。用人單位應依法為見習期的大中專畢業生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社會保險等手續,并繳納各項社會保險基金。
六、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就業后,如在見習期內依法解除合同,由江陰市人才服務中心辦理改簽手續,改簽前后見習期可合并計算,待聘期超過一個月的,見習期順延。
七、見習期內,合同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也可按有關規定申請調解仲裁。
本通知下發前所適用的文件與本通知有不同之處,以本通知為準。本通知沒有涉及的內容,仍參照原文件執行。
為進一步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的需要,更好地保障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的合法權益,促進畢業生的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動,根據無錫市《關于大中專畢業生見習期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我市大中專畢業生見習期管理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大中專畢業生在畢業后三年內首次就業的第一年為見習期。全市企事業單位接收的上述畢業生,見習期內均實行聘用制度。見習期內,用人單位必須與畢業生簽定由市人事局統一印制的"高校、中專校畢業生見習合同"(以下簡稱見習合同)。
二、見習合同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在見習期內確立勞動(人事)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畢業生參加工作時間在見習合同中明確。
三、在見習期內,畢業生人事關系及檔案由江陰市人才服務中心統一代理。見習期滿后,勞動(人事)關系及檔案管理由企事業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和政策執行。
四、見習期滿后,對畢業生見習期考評合格者,用人單位應在一個月內填寫《畢業生見習期考核鑒定表》并辦理轉正手續。如雙方同意續聘,企業單位須簽定勞動合同,并在七日內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登記備案;事業單位須簽定聘用合同,并按管理權限在一個月內到人事行政部門鑒證備案。
五、見習期內,畢業生工資福利待遇可由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協商確定,但不得低于國家規定標準。用人單位應依法為見習期的大中專畢業生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社會保險等手續,并繳納各項社會保險基金。
六、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就業后,如在見習期內依法解除合同,由江陰市人才服務中心辦理改簽手續,改簽前后見習期可合并計算,待聘期超過一個月的,見習期順延。
七、見習期內,合同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也可按有關規定申請調解仲裁。
本通知下發前所適用的文件與本通知有不同之處,以本通知為準。本通知沒有涉及的內容,仍參照原文件執行。
江陰市人事局
江陰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2002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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