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補貼對象: 企業骨干、小微創業者、大學生、科研人員、留學回國人員、失業人員、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和農民在澄首次成功創業并正常經營,吸納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本市戶籍登記失業人員就業,按規定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達到12個月(含)以上的,可享受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2、補貼標準:符合條件的創業人員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年內可按每年每新增帶動1人就業給予3000元的創業帶動就業補貼,累計最高不超過10萬元。
3、補貼申報程序:符合補貼條件的創業者申請人到單位工商注冊所在地村(社區)、鎮(街道)辦理、初審,市人社局業務科室復審按比例進行抽查,形成發放名單。需提供以下材料:(1)填寫《江陰市創業帶動就業補貼申請表》、《江陰市創業帶動就業人員花名冊》;(2營業執照副本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原件及復印件;(3)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4)普通高校畢業生需提供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5)企業的需提供公司章程;(6)勞動合同原件;(7)申報日期前一年的工資發放憑證(銀行工資發放流水)。
4、符合申請條件之日起一年內申請辦理或確認,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