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辦條件
1、單位條件:本市轄區內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注冊、登記的各類企事業單位和組織。
2、個人條件:身體健康,勝任工作,無違法及重大違紀記錄,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
(2)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本科學歷,且年齡男性40周歲、女性35周歲以下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3)被單位合法聘用,已參加城鎮企業職工社會保險(至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具有中專以上學歷且年齡在30周歲以下,在本市工作大專滿3年、中專滿5年,并擁有固定住所的人員。
二、所需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或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副本及復印件、或其它依法注冊登記證書副本及復印件(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
2、《江陰市人才引進(干部調入)申請表》;
3、市外(調出方)縣團級以上人事部門開具的《商調函》;
4、擬引進人員的身份證、學歷及學位證書、職稱證書、戶籍證明或戶口簿;
5、大專或中專學歷人員,還需提供與本市企業簽訂并已履行的3年或5年以上勞動合同、社保手冊和社保局出具的3年或5年以上參保繳費證明、擁有固定住所的證明等材料;
6、用人單位出具的《體檢合格證明》;
7、如擬引進人員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符合戶口隨遷條件、且準備隨遷的,需提供結婚證書、隨遷人員的身份證、戶籍證明或戶口簿、對方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配偶待業(失業)證明。
三、辦理程序
1、提供材料:向市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提供上述所需材料。
2、審核調檔:經市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審核、同意后,發《商調函》。
3、審檔確認:檔案來澄后,審核檔案材料,確認相關資格和條件(職稱須由市職稱辦辦理審核確認手續)。
4、轉接關系:
A、轉人事關系:用人單位或引進人員持由調出方開具的《調動介紹信》在規定期限內到市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報到→持市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開具的《調動介紹信》到接收單位主管部門及用人單位報到;
B、轉戶籍關系:持由市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開具的《調入人員情況登記表》到市行政審批中心公安局窗口申辦《戶口準遷證》→持《戶口準遷證》到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遷出戶口→持《戶口遷移證》和《戶口準遷證》到本市擬落戶派出所落入戶口;
C、轉組織關系:持《組織介紹信》到市委組織部報到→到用人單位主管部門黨委報到→到用人單位黨支部報到(非中共黨者除外)。
四、辦結時限:材料齊全,5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
五、承辦科室:市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科
六、聯系電話:0510-86804018
備注:
1、在市外未辦理過畢業生就業手續的人員,則應通過畢業生渠道,按畢業生初次就業的程序辦理引進來澄手續;
2、戶口遷移手續應在引進(調入)手續辦畢的1個月內申辦完畢,逾期的則由個人負責直接向公安部門申辦;
3、引進人員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如需隨遷戶口的,應與引進人員同時申辦遷移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