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閑散人員重新就業操作程序
日期:2011-11-25
瀏覽 860 次
1、社會閑散科技人員在與原工作單位脫離關系之日起十五天內憑脫離關系證明、學歷證書、職稱證書、身份證等材料到市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辦理待業登記;
2、社會閑散科技人員人事檔案移交市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
3、通過人才市場雙向選擇落實用人單位;
4、填寫《辭職(退)人員重新工作審批表》,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簽署意見;
5、市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審核,開具《干部調動介紹信》或《聘用制干部調動介紹信》;
6、社會閑散科技人員憑市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開具的《介紹信》到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報到(無主管單位辦理人事代理);
7、社會閑散科技人員到用人單位報到(到企業工作的人員,再到市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就業管理科辦理用工備案手續,簽訂勞動合同,參加社會保險)。
備注:
1、社會閑散科技人員是指辭職、辭退、除名及解除、終止勞動(聘用)合同等與原工作單位脫離關系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2、辭職人員在一年內(含一年)重新就業的,恢復原身份,工齡連續計算;辭職人員待業超過一年的,重新就業后實行聘用合同制(聘干身份),前后工齡合并計算。
2、社會閑散科技人員人事檔案移交市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
3、通過人才市場雙向選擇落實用人單位;
4、填寫《辭職(退)人員重新工作審批表》,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簽署意見;
5、市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審核,開具《干部調動介紹信》或《聘用制干部調動介紹信》;
6、社會閑散科技人員憑市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開具的《介紹信》到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報到(無主管單位辦理人事代理);
7、社會閑散科技人員到用人單位報到(到企業工作的人員,再到市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就業管理科辦理用工備案手續,簽訂勞動合同,參加社會保險)。
備注:
1、社會閑散科技人員是指辭職、辭退、除名及解除、終止勞動(聘用)合同等與原工作單位脫離關系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2、辭職人員在一年內(含一年)重新就業的,恢復原身份,工齡連續計算;辭職人員待業超過一年的,重新就業后實行聘用合同制(聘干身份),前后工齡合并計算。
上一條:非正常調動的人才引進操作程序
下一條:人才特殊引進(重建檔案)操作程序